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树理想、重品行、守纪律”主题系列活动之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4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本科生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校风建设,在全院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标杆作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责任、有能力、形象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学院决定在2016-2017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学院“树理想、重品行、守纪律”主题系列活动之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模范引领计划”奖项设置

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设11类奖项,根据申请情况,每类奖项设1-2名标兵奖1-2名提名奖,奖励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和集体,并推荐至参加校级“模范引领”评选。具体如下:

(一)外语之星标兵奖。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申请学生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成绩优秀。

(二)党员之星标兵奖。奖励各方面表现突出,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三)自强之星标兵奖。奖励自立自强的优秀典型学生;申请学生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学习之星标兵奖。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名列前茅。

)学干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为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策划筹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学术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申请学生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等。

    )创业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者事迹感人,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

    )道德之星标兵奖。奖励在公益与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文体之星标兵奖。奖励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才华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比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星级先进班集体标兵奖。奖励在学习、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申请班级积极进取,学习氛围浓厚,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班委会制度健全。

    十一)星级文明宿舍标兵奖。奖励在日常表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内务整理、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宿舍;申请宿舍内务整洁、成员积极进取,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在宿舍区产生良好的影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和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为成员,负责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组织实施。

    三、评选时间

2017114日至1124日。

评选工作时间轴

时间

事项

114-1111

学院发布公告,学生/集体/宿舍准备材料

1111日晚

学生/集体/宿舍提交材料

1113-14

学院工作小组初审筛选

1116-20

公众号、易班网上投票

1124日晚(待定)

学院公开答辩

 

    四、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和集体。

    五、评选方式

    各类奖项通过评审答辩会评选,评选结果由评审和网络投票、现场投票组成。

    六、评选条件

    (一)“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堪为学生中的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的申请者为该领域最优秀的学生或集体,且符合各项目的具体申请条件。

    4.20152016年获得校级“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标兵奖的学生和集体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同类奖项的评选;获得10类奖项提名奖的学生和集体可以参加今年的评选。

    5.各类奖项不能重复申请。

(二)“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评选的具体条件

     1.外语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3.3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和“丁颖”奖学金。

    2)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曾担任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爱国爱校,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4)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学生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5)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申请者至少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中的三项,无违纪行为。

2.党员之星评选条件

1)各科成绩优秀,总平均绩点达到3.6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2)申报人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各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各项活动,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能够经常深入同学中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和帮助同学成长进步

3.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为人正直,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3)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4.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

3)获得校一等奖学金或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

 

5.学干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绩点3.0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担任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主要学生干部:全国学联/省学联主席团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等校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各学生社区学生组织正、副主任,学院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含秘书长);

4)曾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6.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并获得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③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我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

    ⑤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国家立项。

    ⑥曾参与校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

     7.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成绩优良,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申请学生是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人。

     8.道德之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乐于奉献,见义勇为。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

     9.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或在校级以上的艺术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开拓进取、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各科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曾在校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10.星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

    2)班级全体学生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在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3)班级积极组织和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或文体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主题班级活动,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4)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成绩整体优良;班级成员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获奖人次达到班级人数25%以上。

    5)班主任爱岗敬业,认真指导班级工作,班风学风良好。

     11.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宿舍全体成员刻苦学习,学习氛围良好,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和谐;

2)宿舍卫生环境优良。有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书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3)宿舍纪律安全。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作息,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注重防火、防盗,能够经常坚持进行安全检查,自行消除隐患;

    4)本年度内无学生公寓违规违纪通报记录,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记录,无卫生评比不合格记录;获得卫生评比优秀宿舍者优先。

    七、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申请。

1)申请外语之星、党员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和文体之星等9类奖项所需提交的材料有:

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A4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日期及班委会意见、班长签名、日期手动填写;班主任意见、签名、日期手动填写,其余均电脑打印填写;班委会意见如果是班长本人申请,可由团支书签名一式一份、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九份(A4双面打印,个人事迹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2); 

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近期生活照4张(照片为JPG格式;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XX专业XX班级XX申请XX之星材料”)。

2)申请星级先进班集体

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班集体申请表》(附件3,限A4纸双面打印,班长签名、日期及班主任意见、签名、日期手动填写,其余均电脑打印填写一式一份集体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4,A4纸双面打印一式九份

电子版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和集体近期生活照8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班集体全体成员合影,其余6张为班级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XX专业XX班级XX申请XX星级先进班集体材料”)。

3)申请星级文明宿舍

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四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附件5,以下简称《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限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宿舍先进事迹材料(限A4纸双面打印,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6一式九份

电子版宿舍先进事迹材料和宿舍成员近期生活照6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宿舍全体成员合影,其余4张为宿舍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XX专业XX班级XX申请XX星级文明宿舍材料”)。

以上纸质版材料于20171111晚上21:00-22:00(均一式一份)交到启林北52305院勤工助学拓展社成员处

以上电子版材料与20171111晚上23:00前发送至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邮箱scausfs@163.com

2.学院评选、推荐。

11月下旬举行各类奖项评审答辩会,结合个人材料、现场答辩和投票情况评选出院级标兵。学院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推荐至参加学校评选。

 

附:负责收取“外语之星”、“党员之星”、“学干之星”、“学术之星”、“学术之星”、“道德之星”同学联系方式:

      刘嘉喜(2017级日语2班)15917463903

负责收取“自强之星”、“文体之星”、“创业之星”“星级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同学联系方式:

  陈奕伶(2017级英语1班)1591741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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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