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0 来源:外国语学院

本科生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要求,自2017-2018学年度起,省教育厅助学中心将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由省助学中心对全省高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统一线上资格认定及审核,现结合学校通知精神及我院实际,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2017级新生

二、认定时间

2017710日至9月26日。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准备材料(7月10日—9月9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请严格按照附件3填写模版和附件4填写注意事项认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附件2,上面符合的在“有”的选项处打“”,不符合的在“无”的选项处打),并按照附件2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顺序按照附件2的清单顺序从上至下叠放,若需相同佐证材料只需1份即可)。然后把所有材料按照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佐证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视情况提交原件或复印件)从上至下装订成册

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

请申请的同学将以上装订成册的纸质版材料及额外交一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不需要装订)复印件请于9月9日晚19:00-21:00请自行到教五A116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注意:纸质版附件1除需要手动签名的地方打印出后手动签名填写外,其余均为电脑打印;附件2全部电脑填写后打印。

电子版材料提交方式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

请申请的同学最晚于9月9日晚19:00前自行提交《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附件2)电子版到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邮箱scausfs@163.com,邮件命名为“XX年级XX专业XX班XX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示例:2015级商务英语3班小明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2017级新生纸质版、电子版提交另行通知。

(二)班级、学院审核(9月10日—9月14日)

各班班长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各班新生助理班主任2017级新生)会同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并根据省里给定的各项分值统计每个学生得分,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分统计表并提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后提交学校

(三)学校划分困难等级(9月14日-9月18日)

学校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将学院提交的名单统一划分为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3个等级,并将划分结果返回学院公示。

(四)学院公示(9月18日—9月22日)

学院将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五)学校审核上报(9月23日—9月26日)

学校核准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认定领导小组批准后,报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报送省教育厅备案,并登录“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将《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导入系统,等待省里统一审核认定。最后的认定结果以省助学中心认定结果为准。

四、重要提醒

    申请工作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并积极配合。若不按时进行申请,将无法在下学年申请相关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详情可关注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公众号“SCAU外国语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号:cfstzs)并留言。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zip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