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学院第三届本科生 “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4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本科学生班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在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标杆作用,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开拓创新,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结合学校文件精神,决定在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基础上,开展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党委副书记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和主要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的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组织实施。

    、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和集体。

、评选时间

时间

内容

11月4日-11月9日

学生或集体准备并递交

         相关申请材料

11月10日-11月11日

       院“模范引领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奖项初审

11月12日-11月15日

易班、微信公众号投票

11月18日

学院公开答辩汇报

11月19日-11月21日

院内公示3日

  11月21日

向学校报送校级评选推荐人选

 

四、“模范引领计划”奖项设置

学院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设10类奖项,每类奖项设若干标兵奖和提名奖,奖励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和集体,同时在学院评选的基础上,每类奖项推荐1-2名学生或集体到学校评选具体如下:

(一)外语之星。奖励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具备较好科研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乐于助人,热心公益,成绩优秀。

    (二)学术之星。奖励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申请学生需在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获得发明专利等。

    (三)学习之星。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各科成绩在本专业或年级中需名列前茅。

    (四)创业之星。奖励在创新创业方面优异的学生;申请学生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业精神。创业者事迹感人,创业取得阶段性成绩。

    (五)道德之星。奖励在公益与志愿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热衷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并获得相关表彰。

    (六)自强之星。奖励自立自强的优秀典型学生;申请学生需自强不息,努力拼搏,积极向上,在学习、生活中表现优秀。

    (七)学干之星。奖励在学生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需为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策划筹备各类学生活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表现突出,综合素质较高。

    (八)文体之星。奖励在文学、艺术、体育等领域才华突出的学生;申请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和比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九)星级先进班集体。奖励在学习、自身建设、活动开展、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级;申请班级需积极进取,学习氛围浓厚,班风好,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班委会制度健全。

(十)星级文明宿舍。奖励在内务整理、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宿舍;申请宿舍需内务整洁、成员积极进取,综合素质高,表现突出,在宿舍区产生良好的影响。

 

    、评选条件

    (一)“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进取,在个人或集体的成长发展中成绩突出,堪为学生中的典范,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3、获得校第一届、第二届“模范引领计划”10类奖项标兵奖的学生和集体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同类奖项的评选;获得10类奖项提名奖的学生和集体可以参加今年的评选。

   4、申请奖项重复申请。

  (二)“模范引领计划”各奖项评选的具体条件

   1.外语之星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总平均绩点达到3.6以上,曾获国家奖学金和“丁颖”奖学金。

2)具有组织领导才能,在院级及以上学生组织中,曾担任部长级以上职务,曾参与策划积极组织各种活动,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3)爱国爱校,品德高尚,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热心服务学校与社会,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

4)具有创新能力,富有探索精神,曾以学生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被国际重要检索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学术科研成果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或获得国家科技发明专利。

5)在体育、文艺、演讲、辩论、商业、外语等各类大型竞赛中,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奖励。

申请者需要至少符合上述五项条件中的三项,无违纪行为。学院拟推荐1-2名外语之星标兵奖同学参加校级“华农之星”的评选。

     2.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意志顽强、品行端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理工农类3.0以上,文经管类3.3以上,并获得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术科研能力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及以上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

    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③公开发表、出版著作。

    ④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刊物分类参照我校公布的期刊分类目录。

    ⑤曾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获国家立项并被评为优秀项目。

    ⑥曾参与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中排名前五位。

    3.学习之星评选条件

    1)学业成绩特别优异,个人事迹突出,在学风建设中发挥模范引领作用。

    2)2015-2016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前5%。

    3)获得一等奖学金或专业排名进步50%以上。

    4.创业之星评选条件

    1)成绩优良,勇于投身创业实践,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2)申请学生是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或入驻我校创业孵化基地及创客空间的创业团队负责人,或在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创业项目负责人。

    5.道德之星评选条件

    1)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乐于奉献,见义勇为。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各种公益活动,表现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分绩点理工农类3.0以上,文经管类3.2以上。

    6.自强之星评选条件

    1)为人正直,勤俭节约,诚实守信。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3)有顽强的毅力,能自食其力,在自强自立方面有突出表现,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乐观向上,曾获国家励志奖学金。

    7.学干之星评选条件

    1)开拓进取,积极向上,在学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2)各科成绩优秀,平均绩点理工农类3.0以上,文经管类3.2以上,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担任院级以上学生组织中主要学生干部:全国学联/省学联主席团级;校学生会正、副主席等校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各学生社区学生组织正、副主任,学院学生会正、副主席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等院一级学生组织正、副职负责人。

    4)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8.文体之星评选条件

    1)热心大学生文体艺术活动,积极参与阳光体育运动或在校级以上的艺术活动中担任主要演职人员,开拓进取、意志顽强、品行端正,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各科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无违规违纪记录。

    3)曾在省级及以上的重大体育竞赛或艺术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9.星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级组织制度健全,学风积极向上;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班级学生党、团员表现良好; 推优入党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党团员表率作用突出;班级获校、院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班级团支部获校、院级“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优先

    2)班级全体学生崇尚科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在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奖。

    3)班级积极组织和参加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或文体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主题班级活动,50%以上学生曾参与学院、校级等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4)班级成员勤奋好学,互帮互学,课堂课余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成绩整体优良;全体班级成员上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理工农不低于2.5,文经管不低于2.8;班级成员各类奖学金的获奖人次达到30%以上。

5)班主任须爱岗敬业,热心指导班级建设。    

     10.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宿舍学习风气良好。宿舍全体成员刻苦学习,能早起早读晚自修,学习氛围良好,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与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人际关系和谐。

    2)宿舍卫生环境优良。有宿舍文明公约,宿舍布置整洁、健康、美观、大方,宿舍清洁,无乱涂画、乱粘贴,无痰迹,无蛛网,门窗及玻璃保持干净,不留污渍、水渍,阳台无乱摆放物品,橱柜、桌凳干净,物品摆放的整齐统一。

    3)宿舍纪律安全。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按时作息,有较高的安全意识,注重防火、防盗,能够经常坚持进行安全检查,自行消除隐患。

4)本年度内无学生公寓违规违纪通报记录,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记录,无卫生评比不合格记录;

    六、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集体申请。

   1)申请外语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和文体之星等8类奖项需要准备纸质版材料: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一式十份(附件1,以下简称《学生申请表》,限A4纸双面打印电脑填写,只有签名手填,申请表上照片不用贴,班主任意见、学院意见均不用填

个人证件照小一寸红底2张

ƒ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④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单面打印一份(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2);

   2)申请外语之星、学术之星、学习之星、创业之星、道德之星、自强之星、学干之星和文体之星等8类奖项需要准备的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学生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近期生活照4张(照片为JPG格式,半身照和全身照亦可)。

   3)申请星级先进班集体需要准备纸质版材料:

申请需要准备纸质版《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班集体申请表》一式份(附件3,以下简称《星级班集体申请表》,限A4纸正反面打印,电脑填写)

班集体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ƒ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十份(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4);

    4)申请星级先进班集体需要准备的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集体先进事迹材料和集体近期生活照10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班集体全体成员合影,其余8张为班级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以上两项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xx专业+xx级+xx班”)。

5)申请星级文明宿舍需要准备纸质版材料:

    《华南农业大学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一式十份(附件5,以下简称《星级文明宿舍申请表》,限A4纸正反面打印电脑填写,签名手填)

宿舍成员获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ƒ集体先进事迹材料一式十份(材料要求和样式详见附件6); 

   6)申请星级文明宿舍需要准备的电子材料:

电子版宿舍先进事迹材料(格式见附件6)和宿舍成员近期生活照6张(照片为JPG格式,其中2张为宿舍全体成员合影,其余4张为宿舍学习生活等精彩瞬间)。

 

 

有意申请的学生按照材料要求和填写范例说明(先进事迹请严格按照模板的格式,包括字体大小,行距,页边距等),请申请学生个人或集体准备以上材料,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9日晚20:00-22:00交到教五B栋404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电子版材料请最晚于11月9日晚2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邮箱:scausfs@163.com,邮件命名为XX之星/星级班集体/星级文明宿舍申请材料”

 

2.学院“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初审

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推荐的原则11月10日至11月11日审核纸质版材料评选出若干候选个人和集体参加学院答辩

 

3.网上展示和投票

学院初定于11月12日1115日对参加学院答辩的候选个人和集体在“SCAU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公众平台、学院官方易班平台展示和宣传,部分奖项将通过学院官方易班平台及SCAU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公众平台网上投票,投票结果是评选的重要组成部分

 

    4.评审答辩会。

    学院拟11月18日晚举行院级“模范引领计划”评审答辩会。每位候选人结合PPT进行限时3分钟的演讲(PPT须包含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申评奖项的个人、集体突出事迹汇报,二是个人、集体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经验分享,要突出个性特点),随后由评委提问,限时1分钟。评选结果由院级“模范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分70%)、现场观众投票(20%)和网络投票(10%)三部分组成,评选出10类奖项的标兵奖和提名奖,每类奖项排序推荐1-2名候选人或集体参加学校评审,获评校院级模范引领标兵奖和提名奖的个人和集体按照综合测评相关规定加分。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关评选时间,详情请关注学院易班公众号和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公众号“SCAU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号:cfstzs)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学院第三届本科生模范引领计划评选的通知.zip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