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各学生班: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设立仲明助学金,每年捐资100万元,到2006年增至每年捐资200万元,他积极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至今累计资助八千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16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16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标准与人数
1.资助标准:3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资助人数:1人。
三、申请时间
学生申请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10月18日。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五、材料准备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准备材料如下
1、纸质版申请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一份,使用华农单行信纸手写,1000字以上,具体参见附件7中申请书样式);
(2)《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请严格参照附件2格式);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4)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或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填写请严格参照附件4格式要求);
(6)《道义契约附件》(附件5,一式两份,限A4纸双面打印,填写请严格参照附件6格式要求)。
六、材料提交
纸质版申请材料
请申请同学于2016年10月18日(星期二)晚上22:00--22:30将纸质版材料【注意材料按上述的中的顺序排列,左侧使用回形针扣住(请勿装订)】交到启林北学生宿舍52栋305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
七、申请须知
1.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一次性或分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2.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 2016-2017学年度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