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充分发挥学院党支部和师生党员的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进取、创先争优,学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个,其中,教工党支部1个,学生党支部1个。
(二)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6人(含党务工作者、支部委员),从教工和学生正式党员中评选。各党支部可推荐党员2名(含支委成员)。临时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和近2年受党纪处分的党员按规定不参加评选。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拟表彰优秀党支部书记2名。从现任师生党支部书记中进行评选,其中教工党支部1名,学生党支部1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党建职责,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优良,清正廉洁,赢得师生群众广泛拥护。近2年,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组织成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师德师风等问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师生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师生广泛认可。
(三)优秀党支部书记的基本条件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任现职1年以上且符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所带领的党支部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三、评选及表彰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员,请填写《申请表》(附件1-3),报送到所在支部。
(二)党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开展评议,按照相关条件,上报学院党委。各支部也可直接提名符合条件的党员。
(三)学院党委评审和公示。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组织评审,并将拟获奖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学院将根据学校要求,推荐部分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参加学校七一表彰。
(四)学院表彰。学院党委将在“七一”前夕召开会议,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对象需按推荐类别填写相应表格(附件1-3)。请各支部于4月27日(周一)下午17:00前将推荐对象的《申请表》(各一式一份)纸质版报送至学院A605办公室,《申请表》、《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命名为“***支部+七一表彰推荐材料”打包发送至1509195806@qq.com。
附件:1. 先进党支部推荐表
2.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3. 优秀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4. 推荐名单汇总表
中共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