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结合《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稿)》(附件2),现将我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4级、2025级翻译硕士。
二、评选办法
遵照《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2〕53号)、《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稿)》执行,按学校给定指标评选出对应奖项人数。
三、评审流程
1. 学生自愿申请
9月25日晚24时前,将自评表(附件3)和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aiyu2025@163.com,逾期视为放弃(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本次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位参评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学号+姓名。所有材料均需按照实施办法和评审细则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亦不再接收材料补交和更换材料。同时评审过程中出现争议的材料亦不再接受补交或更换更新材料。
2025级同学不需提交,2024级同学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初审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进行初评。
3. 学院公示
在外国语学院公示阶段,如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外国语学院公示期间向外国语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填写相关附件(另行通知),并按要求提交电子版、纸质版至学院,由学院将相关材料统一提交学校。
4.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谢韶锋、邓飞、杨宇姣、李飞武、朱婕、陈喜华、林绿、陈洁鹆、顾洁菁、梁健晟、毛峥、黄志铖、王琪、冯钰、张子怡、李永强。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83506
地址:外国语学院605室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稿).pdf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