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4届毕业生(包括本科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一、补贴对象:
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特困人员,残疾人,曾获得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一学制内)。
备注:关于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等内容的说明
1. 以上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除助学贷款合同外)的有效期至少需到2023年8月(或申请日期仍有效),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补充完善年审或者提供县级以上发证机构开具的盖章有效证明
2.《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无明显有效期的,需要提供与《低保证》编号或姓名对应的银行流水账单,账单的低保补贴发放时间要提供到学生申报当月,并加盖发放银行盖章或业务专用章。
3. 关于低保证直系亲属的认定。所持《低保证》等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人员只包含本人和直系父母。学生的姓名在所列相关证件或证明中有记录并享受低保补贴的,可以作为认定条件。
4.若属于脱贫人口家庭,请相关同学在7月2日下午18点前将《申请核验脱贫人口家庭学生名单》(附件1)发送至2630631074@qq.com,学院统一通过“国务院扶贫办查询系统”与报送“广东省乡村振兴局”进行核验。
5.本科学制期间内多次贷款的,只需提供其中近期一年的贷款合同。除个别无编号的扶贫卡外,其他证件都要求有编号,如发证单位确实没有编号的,需要发证机关出具未编号证明或者发证机关认可的默许编号。
6.除以上所列证件或证明材料外的其他材料无效。
二、补贴标准
3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符合要求的2024届毕业生于2022年7月3日(周一)17: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一)纸质版申请材料
材料要求:(1)一式一份;(2)材料都须申请人在右上角用黑色签字笔签名确认;(3)按照下文顺序叠好,并在左上角注明顺序号;(4)交到学院教五a栋605年级辅导员骆老师处。
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填写模板见附件3;
要求:(1)A4打印;(2)申请人签名需手写;(3)银行卡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确无社保卡账户的可发放至本人个人名下广州市开户的工商银行账户,卡号须清楚填写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4)“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5)按要求粘贴相片。
2.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复印件
要求: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本人残疾证、零就业家庭证明或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辅助证明出具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要求:(1)A4纸复印;(2)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
4.户口本复印件(有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的不需要此项证明)
要求:(1)A4纸复印;(2)含户主、家庭主要成员和本人页
5.个人银行卡(广州市开户的工商银行)复印件
要求:(1)复印银行卡正面(A4纸);(2)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和写明银行支行信息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注:1-5的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请有意愿申请的毕业生准备好以上材料;以上材料提交时间均为2023年7月3日下午17:00前。
(二)电子版申请材料
请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广东省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4)的电子版文档于2023年7月3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2630631074@qq.com,邮件命名为“2020级xx专业xx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
注意:填写《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时,请将表格中的示例和说明删除,只留自己的信息;表格中的学号、身份证号、证件号码、银行卡号和联系电话等填写数字信息的栏目,须将单元格格式设置为文本格式;发证单位和编号必须填写(以助学贷款合同申请补助可不填)。
注意:未按照以上时间和提交方式上交纸质、电子版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申请;如所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导致未通过审核,责任自负。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材料。年级将在学院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并将材料上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学校提交至市高指中心复核,复核无误后将根据文件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银行卡中。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2020级年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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