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2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相关通知,为做好我院今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项目

2019-2020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助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不含评选当年已毕业的学生)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入学院评选。

三、奖助人数、标准和名额分配

5000元/人,一次性奖励,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为前50%(含)并获得评选上一学年度学校优秀三等奖学金以上(含三等奖)。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应同时符合以上要求。同时,申请学生通过了2019-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五、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电子版材料有:

1)2000字以上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格式参见附件22张个人近期生活照(jpg格式)

(2)附件1:(2019-2020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录入要求请详看《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导入模板填写注意事项》。录入完毕后,需点击”开始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保存否则后面导入不了系统

 

注:2019-2020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学习情况一栏总人数填本专业参加综合测评总人数;学习成绩排名填专业排名,示例:1/127;综合考评排名填年级综合测评排名,示例:1/370;院系意见、学校意见不填。

 

请申请的同学最晚于10月8下午1730前打包上传至易班。上传步骤:打开网页版易班-输入优课课群邀请码:22H4XY6K--选择“在线作业”--“外国语学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提交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命名为本人姓名)

(二)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将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我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

    (三)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对我院上报的材料进行复核。

    (四)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根据批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六、注意事项

1、材料填写格式要求、报送材料时间地点安排、材料上交要求以上均有详细通知,如果申请材料出现逾时上交或者不按要求进行填写材料等问题,后果均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双重获得者,按最高等级金额颁发奖金,不重复发放。

 附件下载.zip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