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7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要求和《关于2019-2020学年春季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学校审核和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认定,现将我院补充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学院只公示名单,不公示等级)。

 

沈秋婷、陈莹鸿、淳真杰、黄小宇、黄铭怡、徐慧思、郑绮欣、黎秋浩、陈秀怡、梁韵琪、罗妙婷、何悦婷、陈沛娜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至3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形式向辅导员梁健晟老师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5283506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