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各学生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6〕6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我院2019-2020学年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及审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
学生确因以下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和住宿费,必须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及住宿费;
1.已经申请广东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3.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住宿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费的。
4.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
5.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账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6.学生办理交费过程中某环节出现问题,致使学费及住宿费不能及时到账的。
7.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8.无资助的孤儿、无其它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9.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子女等。
10.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期限
缓交学费、住宿费自报到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三、缓交学费、住宿费的程序
符合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的2019级本科生学生8月29日-9月3日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一)登录网办大厅
1.电脑端。直接点击以下网址登录:http://estop.scau.edu.cn/portal/service_guide.jsp?gid=293
2.微信端。
请先关注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后选择“A.办事服务大厅”→“学生办事”→“服务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说明:
1.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2.新生需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交学费、住宿费的,于报到注册后由学院指导在办事服务大厅完成申请流程。
(二)填写申请信息
学生如实填写相应信息,其中“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以为:《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注意:申请广东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9级新生务必申请“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否则开学不予审批。学生缓交的费用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对无故欠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三)班级审核
请申请的同学务必提醒自己新生班级班主任请于9月6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班提交申请学生情况。班主任应了解提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审批通过。
班级 | 班主任 |
19英语1 | 沈文静 |
19英语2 | 杨雪 |
19英语3 | 陈喜华 |
19英语4 | 赵勇 |
19英语5 | 贾洪波 |
19英语6 | 陈琳慧 |
19商英1 | 尹静媛 |
19商英2 | 严晓蓉 |
19商英3 | 林绿 |
19商英4 | 荣莉 |
19商英5 | 米亮琴 |
19商英6 | 吴学进 |
19日语1 | 程静 |
19日语2 | 马之涛 |
请申请的同学务必提醒自己班级班主任请于9月6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班提交申请学生情况。班主任应了解提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审批通过。
(四)学院审核
学院年级辅导员9月8日前完成审核。年级辅导员请选择许航通老师审批。
(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申请学生信息和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后,通过办事服务大厅向学院、学生本人反馈结果。同时,报财务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执行相应措施。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操作说明.doc.doc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