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8年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6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18级各学生班:

广东省仲明助学金是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创立的助学金,“仲明”是杨国强先生母亲的名字,这份独特的助学金寄托了他对母爱的感恩与怀念,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至今累计资助八千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18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我院资助名额为1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4.具备良好品德,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5.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纸质版申请材料如下:

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限A4纸双面面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将《申请表》和《填表说明》使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说明请参见附件2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一份纸质版,请于928日晚21:30-22:30交到启林北52305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男生可联系工作人员在楼下收取。材料收取联系人: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奖助部部长陈奕伶15917419340

电子版申请材料如下:

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最晚于928日晚22:30发到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邮箱scausfs@163.com

2.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工作要求

1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2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2018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暨二十周年庆典初定于1110-11日,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材料收取联系人:

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奖助部部长陈奕伶15917419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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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18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