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新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7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18级各本科生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66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及审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

学生确因以下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和住宿费,必须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及住宿费;

1.已经申请广东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3.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住宿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费的。

4.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

5.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账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6.学生办理交费过程中某环节出现问题,致使学费及住宿费不能及时到账的。

7.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8.无资助的孤儿、无其它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9.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子女等。

10.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期限

缓交学费、住宿费自报到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三、缓交学费、住宿费的程序

(一)个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符合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的2018级本科生学生97-10日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关注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后选择“A.办事服务大厅”→“学生办事”→“服务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二)填写申请信息

学生如实填写信息,其中“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以为:加盖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公章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回执》图片

注意:申请广东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18级新生务必申请“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此流程,否则开学不予审批。学生缓交的费用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对无故欠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三)班级审核

班级

班主任

18英语1

刘傲冬

18英语2

柳青

18英语3

秦洁

18英语4

党林夕

18英语5

刘夏

18英语6

廖群

18商英1

谢治萍

18商英2

秦建华

18商英3

朱婕

18商英4

张雅娜

18日语1

杜晓波

18日语2

袁玮

请申请的同学务必提醒自己班级班主任请于912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班提交申请学生情况。班主任应了解提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审批通过。

(四)学院审核

学院年级辅导员914日前完成审核。年级辅导员请选择梁健晟老师审批

(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申请学生信息和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后,于916日通过办事服务大厅向学院、学生本人反馈结果。同时,报财务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执行相应措施。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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