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4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15级、2016级、2017本科生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的精神要求,自2017-2018学年度起,省教育厅助学中心正式上线使用“广东省高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对全省高校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统一线上资格认定及审核,现结合学校通知精神及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二、认定时间

201874日至91日。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学生准备材料(74日至91日)

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请严格按照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会议开会所发放的填写模版认真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信息佐证表》(附件2,上面符合的在“有”的选项处打“√”,不符合的在“无”的选项处打“√”),并按照附件2准备好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顺序按照附件2的清单顺序从上至下叠放,若需相同佐证材料只需1份即可)。然后把所有材料按照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佐证材料(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原件或复印件)从上至下用夹子夹好(切勿装订)

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2015级、20162017本科生)

请申请的同学将以上及额外交一份《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不需要装订,复印件)请于91日下午12:00-18:00请自行交到教五A114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注意:纸质版附件1除需要手动签名的地方打印出后手动签名填写外,其余均为电脑打印;附件2全部电脑填写后打印。

2018级新生材料提交另行通知。

(二)班级、学院审核(91917日)

班长(2015级、2016级、2017级本科生)会同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学生上交的所有材料,并根据省里给定的各项分值统计每个学生得分,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分统计表并提交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组复审后提交学校。

(三)学校审核及录入系统918-930日)

学校审核学院上交信息,并录入系统

(四)省教育厅助学中心认定

省里统一审核认定。最后的认定结果以省助学中心认定结果为准。

四、重要提醒

    申请工作请同学们务必重视并积极配合。若不按时进行申请,将无法在下学年申请相关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详情可关注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公众号SCAU外国语勤工助学拓展社”(微信号:cfstzs)并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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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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