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15级、2016级、2017各学生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暂行规定》(华南农办〔20066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我2018-2019学年度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及审批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

(一)学生确因以下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清学费和住宿费,本人可以申请缓交或部分缓交学费及住宿费;新生可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先入学后办理缓交申请手续,确保每一位学生顺利就读: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国家法律规定的优抚对象。

2.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只能交纳一部分学费、住宿费,或需延迟时间方能完成交费的。

3.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的。

4.学生已经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贷款尚未到账的,或者学生正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

5.学生办理交费过程中某环节出现问题,致使学费及住宿费不能及时到账的。

6.学生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交纳学费、住宿费或因其它特殊原因而急需缓期交纳的。

7.无资助的孤儿、无其它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8.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以救济为主,无其它经济来源者,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建档立卡户子女等。

9.遭遇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力支付当年度学费和住宿费者。

二、缓交学费、住宿费的期限

缓交学费、住宿费自报到注册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

三、缓交学费、住宿费的程序

(一)个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符合缓交学费、住宿费条件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学生81-20日在“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1.电脑端。直接点击以下网址登录:http://estop.scau.edu.cn/portal/service_guide.jsp?gid=293

2.微信端

请先关注微信企业号“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后选择“A.办事服务大厅”→“学生办事”→“服务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

学生登录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

(二)填写申请信息

学生如实填写信息,其中“上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可以为:加盖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学生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公章的《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加盖资格认定部门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注意:申请广东省内、省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申请“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此流程,否则开学不予审批。学生缓交的费用只限于学校统一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不包括学生学习、生活等应交纳的其他费用。对无故欠交学费和住宿费的,按《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2018级新生申请流程另行通知。

)班级审核

请申请的同学务必提醒自己班级班主任请于824日前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审核本班提交申请学生情况。班主任应了解提交申请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联系学生家长,确认是否申请缓交、缓交原因及缓交金额后,再审批通过。

)学院审核

学院年级辅导员829日前完成审核

(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申请学生信息和有关材料,报学校审批后,于830日通过办事服务大厅向学院、学生本人反馈结果。同时,报财务处、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医院和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备案并执行相应措施。

)学生提交申请流程证明

 请审核通过的同学打印全部流程申请并审核成功的流程截图纸质版一式一份(在截图右上角用黑笔写明年级专业班级学号,示例:2015级商务英语3XX),开学后于91日下午1200-18:00自行交到教五A114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申请。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服务大厅办理“本科生缓交学费、住宿费”申请操作说明.doc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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