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度仲明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8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17级各本科生班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设立仲明助学金,每年捐资100万元,到2006年增至每年捐资200万元,他积极倡导“受惠社会,回报社会,让爱薪火相传”精神,向广东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提供资助,2006年至今累计资助八千多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评选2017学年仲明助学金的通知》,结合学校通知精神,现将我院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7级在校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我院拟资助1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热心公益活动,认同捐赠方的慈善理念。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所需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

1、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使用华南农业大学抬头的横线信笺纸手写,1000字以上,内容包括家庭情况、在校表现、申请理由及自己的理想等,参见附件5中申请书样式)

2、《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将《申请表》和《填表说明》使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说明请参见附件6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学生家庭所在地街道或镇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所提交的附件1复印件一份或建档立卡户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5、《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附件3,一式两份,限A4纸单面打印填写说明请参见附件7)、

6、《道义契约附件》(附件4,一式两份,限A4纸双面打印填写说明请参见附件8)。

申请学生将上述纸质版材料10月19日晚21:30-22:00交到启林北52栋305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处。

所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仲明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

申请学生将上述电子版材料最晚于10月19日22:00前发到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邮箱scausfs@163.com,邮件命名为“2017级XX专业XX班XX申请仲明助学金材料”

2.学院初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1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工作要求

1.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2.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2017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暨二十周年庆典初定于11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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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