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6年9月27日至9月29日。
如有异议,请于9月29日下午6时前反馈。联系人:唐老师;电话:020-85283506;邮箱:scausfs@163.com;也可向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反映。
注:困难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学年开展两次。往年通过认定并不代表本学年自动通过,仍需重新参加认定。通过认定的同学可申请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申请资格。如有通过认定但不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请于9月29日前向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反馈。
附件:
外国语学院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xlsx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