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我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29日至5月1日。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20-85283506
地址:外国语学院605办公室
注:困难认定实行动态认定,一般每学年两次,并非往年通过认定,本学年就会通过认定。通过困难认定的同学可申请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有违纪的取消资格),如有同学不申请助学金,请在5月1日前向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反馈。
附件:
外国语学院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拟公示结果.xlsx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