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本科生论文发表资助方案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外国语学院

     为进一步激发我院本科生的学术研究热情,提升本科生科研创新能力,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鼓励本科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并发表高质量学术成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资助方案。


一、资助对象

我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学科相关学术论文者。

二、资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学术论文资助人民币1000元/篇。

每年资助总名额不超过10篇。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为论文第一作者,且论文发表时为我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 如果论文第一作者为大创项目负责人或成员必须满足项目结题所需论文发表数之后方能申请(省级项目结题需发表1篇,国家级项目结题需发表2篇)。

3. 论文内容须与外国语学科相关,包括但不限于语言学、文学、翻译学、跨文化研究、外语教育等研究方向;

4. 论文须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正规学术期刊上正式见刊;

5. 论文须为原创性研究成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重复率符合期刊发表要求;

6. 论文署名单位第一单位为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申报时间

第一批次:每年9月1日-9月15日,受理当年1月1日至8月31日见刊的论文;

第二批次:每年12月1日-12月15日,受理当年9月1日至1230日见刊的论文;

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补报。

(二)申报材料

1. 《在籍本科生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情况统计表》

2. 论文全文PDF版

3. 期刊封面、目录、版权页的复印件1份

4. 论文发表发票

(三)评审流程

1. 材料提交:申请人将完整申报材料提交至学院教学科研办(610室)。

2. 资格审查:教学科研办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3. 学术评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对论文的学术质量、学科相关性进行评审,确定拟资助名单。

4. 公示:拟资助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5. 资助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报销。

、名额分配规则


每年资助总名额为10篇,分配规则如下:

•9月份批次优先评审,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该批次资助名额。

•12月份批次评审使用当年剩余资助名额,两批次合计不超过10篇。

如当年申报数量超过10篇,按论文见刊时间先后顺序优先认定。

•同一批次申报者,论文级别在C级(参照学校职称评审中论文级别认定标准)以上优先报销。

、监督与管理


1. 申请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材料造假等行为,取消其资助资格,已发放的资助金予以追回,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 学院定期对资助执行情况进行公开,接受师生监督。

3. 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教学科研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2026年4月17日起施行,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调整。

外国语学院

2026年4月17日



2026年度在籍本科生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情况统计表

学院名称(盖章):外国语学院

序号

学生姓名(第一作者)

学生学号

论文名称

发表期刊名称、卷次、页码

收录情况

示例

田**

202124110819

生态语言学视域下绿美广东标示语设计研究

今古文创,2024,222(30):12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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