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农业大学首届“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18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学生班:

为推进全国健康学校建设,提升校心理委员(联络员)专业能力,树立优秀榜样,激发全体心理委员(联络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评选工作。学院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设立本科生“十佳心理委员”和研究生“十佳心理联络员”奖项,各10名。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心理委员、研究生心理联络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三)专业能力突出,担任心理委员(联络员)至少一年,掌握心理健康基础知识并有良好的心理服务和疏导能力;

(四)积极参与学校与学院组织开展的培训、讲座等心理活动,在班级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在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力和认可度;

(五)学习态度端正,无挂科补考记录,能够在学业和心理委员工作之间取得良好平衡;

(六)社会实践丰富,热心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实践活动,具备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四、评选方式及流程

按照学院推选、线下考核、决赛评选、结果公示等四个环节进行。

(一)学院推选阶段

参赛同学按要求提交材料至各学院,每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提交材料参加下一阶段评选。

1.材料要求:

①先进事迹表: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先进事迹表》(附件1),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心理委员工作经历、优秀事迹及成果等,要求内容真实、条理清晰。

②相关证书:提供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以证明个人在心理工作和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2.材料提交: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2025年11月26日12:00前将《华南农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先进事迹表》(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提交到邮箱:scausfs_2019@163.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要求为“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推荐人姓名”。

(二)线下考核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组织学院推荐人选进行心理委员(联络员)线下考核,线下考核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考核成绩排名前60%方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三)决赛评选阶段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开展决赛评选环节,选手现场进行综合展示,由校内外评委进行现场评选,现场评分占总成绩的60%。

决赛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获奖结果公示

选手最终成绩=线下考核成绩×40% +决赛评选成绩×60%,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选手最终排名,初步确定奖项获奖名单,在学校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18日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先进事迹表.docx

附件2华南农业大学“十佳心理委员(联络员)”评选学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