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3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为做好我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按要求落实学院推免生的报名、审核、推荐、公示等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谢韶锋  邓  飞  

 员:杨宇姣  李飞武  杨  敏  赵无忌

    秘  书:林春香 陈曼钰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

三、推免生名额

学校分配学院2026年推免生名额总数为13个。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农办〔2025〕32号)、《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英语专业推免生正选名额拟分配11个,日语专业推免生正选名额拟分配2个。若出现专业名额未报满情况,则由学院视情况进行调整。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推免类别选“2026年普通推免”;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2026年研究生支教团”(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导出并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学院遴选。包括资格审查、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 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学院专家审核小组按照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审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 综合评价。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3. 学院公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

4. 材料提交。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学院在规定日期内按学校要求将推免生名单、推免生成绩单、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折算分、创新能力评价分、发展素养评价分、综合评价成绩、综合排名以及相关支撑材料等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四)学校审定。本科生院汇总复核学院拟推荐名单后,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推荐名单和学校候补名单。

(五)学校公示。学校将通过审核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报省主管部门审批备案,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学校按上级要求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五、推免时间安排

①线上报名:9月4日8:00-9月5日14:00。有意报名学生需在该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导出、打印“审核表”并上交。

②线下报名:9月4日8:00-9月5日15:00。提交“审核表”、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单、所有学术成果及相关荣誉证书等综合评价证明材料所需佐证材料至A605办公室陈曼钰老师处(所有材料复印件分开整理,复印件一式6份),逾期将不受理。

注意:材料一旦提交,则不接受更换更改。请同学们提交前自行做好检查核对。

六、其它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学校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出现推免生放弃资格情况,酌情等额扣减学生所在学院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三)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第四学年(五年制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4.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外国语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件1-7.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