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做好我院2025年上半年教工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标准
党费计算基数和交纳比例按照《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有关事项的通知》(华农组通〔2020〕2号)执行。
1.事业编制在职教职工党员党费交纳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岗位津贴之和,扣除工资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工资扣税(自估)的余额。即“党费交纳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工资住房公积金*2-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工资扣税(自估)”。其中,工资扣税(自估)的计算方法参考附件一。
党费交纳比例为:党费交纳基数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备注:各在职教工党员请按照2025年交纳基数(1月、2月-6月已发各党支部)交纳党费,如有异议请及时反馈。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党费交纳基数为每月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基本养老金总额,不包括其他津贴补贴。即“党费交纳基数=基本离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总额”。
党费交纳比例为:党费交纳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可参考2024年党费
二、注意事项
各支部统一于7月1日(周二)12:00前将党费和附件2党费缴纳明细表、附件1党费缴纳汇总表转至学院骆乐老师处。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