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扎实推进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学子积极进取、奋发有为,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安排,现将学院2025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毕业研究生,以及2024年下半年毕业且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学生。以上两类群体均不含留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条件
共设优秀毕业生及特色荣誉项目2类奖项,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
评选条件详见《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本科毕业生总人数的8%,优秀毕业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当年毕业研究生总人数的12%,均取整推荐(比如,推荐人数的值为50.1或50.5,均按51人计算)。
(二)特色荣誉项目
特色荣誉项目获得者均从学院本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1.百优毕业生
评选对象为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其中本科生3人、硕士研究生1人。
2.矢志建功基层榜样
评选对象为参与“三支一扶”“西部(山区)计划”“特岗计划”“艰苦边远地区专招生”项目或学校“研究生支教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3.矢志从戎报国榜样
评选对象为已应征入伍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4.创新创业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或负责人)身份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3大赛国家级奖项(金奖/特等奖需排名前五,银奖/一等奖需排名前三,铜奖/二等奖需排名第一,排名包含主持人或负责人)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5.学术科研先锋
评选对象为具有突出科研潜力、并取得较好学术成果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至学校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2名。
6.文体竞技先锋
评选对象为以个人或团队成员,获得《华南农业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华南农办〔2022〕38 号)中规定的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体育竞赛相应奖项的优秀毕业生。评选不限名额。
7.服务奉献先锋
评选对象为在服务乡村振兴、投身“百千万工程”、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学生工作等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学院可推荐1人(本科生或研究生)至学校参评,全校评选不超22名。
为扩大获奖覆盖面,“学术科研先锋”“服务奉献先锋”不能同时获得;已获评“百优毕业生”的学生不能获评另外6个特色荣誉项目。
三、材料提交电子版:
①《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自评表)》(见附件2),
请在“自评人”“自评分数”栏填写本人姓名、自评分数;
②《华南农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审批表》(见附件3);
③《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
④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提供相关佐证支撑材料。
请申请的同学最晚于5月15日晚22:00前打包上传至易班。上传步骤:打开网页版易班:https://www.yiban.cn/ - 点击“优课YOOC” - 点击“我的课群”-点击“添加课群”-输入优课课群邀请码:F22TCPX5 - 选择“在线作业”-“外国语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材料”--提交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命名为“班级+姓名”,文件不超过20M)。
(二)学院初评
学院奖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送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有关要求
各学生班要加强组织引导,广泛宣传动员,强化过程监督,已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的评选信息、有违法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将取消相应称号并依规处理。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