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华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华农党发〔2023〕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现将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联系人:梁老师,电话:020-85283506,邮箱:waiyu2025@163.com,也可向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反映。

注:困难认定实行动态认定,一般每学年次,并非往年通过认定,本学年就会通过认定。通过困难认定的同学将作为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向学校申报(有违纪的取消资格),如有同学不申请助学金,请在11月15日前向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工作人员反馈。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4-2025学年秋季本科生家庭经济认定结果20241113.xlsx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