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要求,现将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学院选拔赛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别要求
非专业组(甲组)。参加人员须全部为申报高校非艺术专业在校在读学生。
二、作品要求
艺术表演类节目要求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含戏曲)、朗诵。
(一)声乐节目
声乐节目需提交与展演内容一致的乐谱。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70人,可另设指挥和伴奏各1人(应为本校师生),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至少一首中国作品),节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二)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三)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节目时长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
(四)报送形式
艺术表演节目采用视频形式报送。提交材料应包含原始视频与送审视频各1个。原始视频: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命名,视频片头需展示3秒钟作品信息,包含“第四届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艺术节”标识、节目名称、项目类型,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送审视频:隐去署名、创作单位等信息。同时报送需附PDF格式电子版乐谱、剧本文稿、朗诵文稿(不得出现个人信息)。报送格式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作品类型+作品名称+送审/原始”。
艺术作品要求
艺术作品须为原创,并提交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和创作过程)。参评作品须为2024年1月份以后创作。
(一)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以及平面设计。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作者限1人。指导教师限1人。
(二)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作者限1人。指导教师限1人。
(三)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
1.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作者限1人。指导教师限1人。
2.视频创作类作品:视频采用MP4或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视频内容不得使用网络素材,时长3—10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G。作者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不超3人。
(四)手工艺制作
包括剪纸、编织、刺绣、泥塑、综合材料等,平面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立体作品尺寸不超过40cm×40cm×40cm。作者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限1人。
除影视作品(含数字媒体艺术)作品外,艺术作品作品初赛以数码照片提交: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报送格式“学校名称+作品类型+作品名称”。如入选现场展示的作品请自行装裱,并寄送至组委会,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提交
有意参加的同学或团队填报艺术表演类节目报送表(附件2-1)或艺术作品报送表(附件2-2)、同作品电子版、视频、电子版数码照片作品等,统一命名“队长姓名+队长电话+第四届大湾区+艺术表演类作品/艺术类作品”,于11月13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学院学生会文艺部公邮:cfs_wyb@163.com。
四.奖励机制
院级比赛视报名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总体参与评奖,不再分类评奖,院级奖项一、二、三等奖获奖按院级比赛美育奖励分计入学院2024—2025学年度综合测评,学院将筛选优秀作品参与省级、校级评选,获奖另计。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