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4级新生户籍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24级新生

为做好2024级新生户籍迁入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的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1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入原则及条件

1.新生办理户籍迁入手续遵循自愿原则。

2.被录取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非定向就业的硕士/博士生可以办理户籍迁入。

3.已具有广州市户籍的新生(广州市学生集体户籍除外)、继续教育类(自考助学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班和各类非学历培训班)新生、定向培养的硕士/博士新生以及其他不符合入户政策的新生不能办理户籍迁入。

二、户籍迁入所需资料

办理迁入学校集体户籍的新生,报到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1.新生持《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和本人页及户主页复印件;或集体户《本人户籍卡》原件和户主首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3.已婚学生需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4. 华南农业大学集体户籍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

三、注意事项

1.集中办理:请有意迁入的同学准备好上面的材料,最晚于9月18日下午17:30前交到5A605学院年级辅导员骆老师处,填写《2024级新生迁入华农集体户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2630631074@qq.com。

2.个人办理:新生个人可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2月28日的工作日期间,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籍迁入业务,其他时间不再受理。


附件下载:

附件 2024级新生迁入华农集体户汇总表.xlsx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