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阶段”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为做好我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推荐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按要求落实学院推免生的报名、审核、推荐、公示等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谢韶锋 邓 飞
组 员:杨宇姣 刘傲冬 杨 敏 赵无忌
秘 书:顾洁菁 梁健晟
二、推免生推荐要求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附件1)第四章要求实施。
三、遴选推荐
(一)推免生的遴选采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排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引导学生全面发展。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满足本学院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具体要求按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予以实施。学业平均学分绩点以推免申请报名时教务管理系统成绩为准。
四、推免生名额
学校分配学院2025年推免生名额总数为11个。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英语专业推免生正选名额拟分配10个,日语专业推免生正选名额拟分配1个。
五、时间安排
(一)学生报名。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于9月8日8:00-9日14:30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推免类别请选择“普通类别”。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生需同时完成线上报名和线下材料提交,未按时按规定完成报名申请者视为报名无效。
注意:学院拟申请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免类别选择“研究生支教团”(审核表导出打印后右上角手写标注“研究生支教团”)。于9月8日8:00-9日14:30内登录教务系统(http://jwxt.scau.edu.cn/)研究生推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保存并提交操作,打印《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申请理由栏签名确认。
《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核表》纸质版统一提交时间地点:2024年9月9日下午15:00-18:00 院楼605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二)学院遴选。包括确定候选、综合评价、学院公示、材料提交等环节。(研究生支教团推免遴选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具体实施)。
1.确定候选。学院将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前三学年(五年制的前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推荐名额1:2的比例拟定入围推免候选人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直接获得推免候选人资格)纳入所在专业一并予以公布。
2.综合评价。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的特殊学术专长学生参加专业或学院的综合评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综合评价,审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综合评价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同分情况下,以绩点排序,绩点高者优先。按学校下达推免指标的1.2倍确定拟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确定正式推荐名单,按分配指标的0.2倍确定候补推荐名单,候补名单由学院排出先后排序),同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
(三)学院公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审议通过,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
(六)数据上报。通过以上程序选拔的本科生即取得推免生资格。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名单由研究生院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推荐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六、其它事项
(一)留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国际班学生不列入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范围。
(二)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签写《华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不得中途放弃推免生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自负违约责任。
(三)推免工作尊重并维护学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主联系接收单位,并按要求报名,参加相关单位的复试,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履行相应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
(四)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毕业前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
1. 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3. 第四学年(五年制的为第五学年)的学业平均学分绩点(GPA)低于3.20(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GPA低于3.0)以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良好者;
4. 未能按期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者。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以及学校、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申诉渠道。
学生如对推免工作有疑问,可实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学院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0-85283506,邮箱:waiyu2025@163.com,联系人:梁老师。
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7日
附件: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华南农办〔2024〕43号).doc
附件2:外国语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20240703.docx
附件3: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推免综合评价实施细则 202407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