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各位团员:
为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优”内容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工作既包括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也包括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推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每学期开展1次“推优”,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40%(特别优秀可以适当放宽至50%)。每次推荐的有效期为2年。
二、“推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推优”的候选人必须为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推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团员,须已递交入党申请书。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的积极分子,应有1年以上团龄,且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二)具体条件
1.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推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团员原则上须完成至少40小时的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爱帮助他人。
3.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最近1学期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或者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或者平均绩点不低于3.0;推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团员,最近1学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或者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或者平均绩点不低于3.0。所需成绩证明以现有的课程成绩为准,新生班级团支部在第一学期不作成绩要求。
4.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限内不予“推优”。
5.在同等条件下,团员教育评议中等次为优秀、获得校级以上奖励荣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三)其他要求
1.积极推荐“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优秀学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
2.上学期已获得推优、仍在推荐有效期内的同学无需重复推选相同项目;
3.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定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三、“推优”流程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四、注意事项
在“推优”工作过程中,严禁亲亲疏疏、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于出现违反纪律的团员,取消其“推优”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