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3〕7号)精神,深入落实“时代新人铸魂工程”,引导高校师生深刻把握新时代伟大成就,增强践行“两个维护”自觉,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现将内作品征集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习近平总书记与大学生在一起”学习分享活动暨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活动

、参与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院在读学生

、活动内容及要求

       本次活动包括6类项目:社会实践纪实类、讲述诵读类、歌曲传唱类、主题摄影类、公益广告类、工作案例类。具体活动方案详见附件1-6。

、奖项设置及评比方式

      各年级参与按照每部作品0.1分(队长或队员)计入美育基础分;同一种类(如调研报告类)提交多个作品只记一次0.1分;不同种类提交上限不超过0.3分;统一参加学院评审。作品汇总后,学院团委将组织开展评审,公布评审结果,视报名情况根据评审标准选出院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按院级美育奖励分评奖。外国语学院在校本科生获奖美育奖励分加分计入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综合测评。省级美育奖励分另计。

、活动安排与注意事项

有意参与活动的同学请最晚2023年9月1722:00前将附件1-6中对应项目活动的《作品推荐表》及作品电子版打包报送至打包发送至学院团委学术实践部公邮sfs_xssj@163.com;参赛作品压缩包命名要求与官网申报要求一致,邮件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队长姓名+手机长号+2023年立志修身博学报国比赛材料,同时请在邮件正文附上队员姓名及年级专业班级。       

所有参评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作品须为师生原创,且独立完成,视频内容应积极健康。明确无知识产权纠纷,严禁抄袭他人作品,往届作品或与往届作品创意雷同的不得再参评,所有作品概不退稿。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附件下载:

通知附件.doc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