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我院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来源:外国语学院

本科生各团支部:

我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521日晚1900在启林南大学生思政体验馆一楼报告厅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华农党办〔2020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推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推选程序要求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和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此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额为36名(含学院学生会组织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代表)。学院各年级各班团支部应根据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动员同学报名并组织班级成员自愿报名并酝酿提名,提名经院团委审核,并报院党委同意后酝酿产生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

本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确认521日晚可以出席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报送安排

各年级各团支部收到通知后,及时提醒有意成为代表的支部成员最晚于51910:00填写腾讯文档https://docs.qq.com/form/page/DSVBpY1dBdXFUQ3dJ

报名情况经院团委审核,综合考虑各年级、专业分布情况并报院党委同意后酝酿产生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注意:学院第十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初步提名委员候选人为出席本次大会当然代表,无需报名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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