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生参加2023年广州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学院、各学生:

根据国家医保政策,华南农业大学有学籍的在校学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除外)原则上应参加学籍地医保即广州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3 年度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和征缴工作的通知》现对老生参加2023年度医保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保年度

医保年度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二、医保费用

      2023年度广州大中专学生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98//

三、广州医保待遇

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具有财政补助高、待遇范围广、保障金额高、就医选择多等特点,共包含两大类制度待遇保障:

(一)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人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可享受最高 32 万元//年的记账报销待遇。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 80%、二 级医疗机构 85%、一级医疗机构 90%。寒暑假期间,回户籍地或父母现居住地探亲亦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2.普通门诊。可享受最高1000//年的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大中专院校选择实施门诊包干的,参保学生门诊就医及待遇管理从其规定执行)。且在门诊接种狂犬疫苗、产前门诊检查时还可分别享受最高支付200 //年、每孕次 300 //年的医保待遇。

3.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患一类门诊特定病种(27 种),如支气管哮喘、癫痫等,二类门诊特定病种(40 种),如恶性肿瘤、地中海贫血、慢性乙型肝炎等在门诊就医,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给予待遇保障。

(二)大病医疗保障

参保人无需另行缴费即可同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全年个人自付累计1.8 万元以上,以及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部分,可直接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保障额度最高可达 45万元/年。

对享受本市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参保人员,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四、医保缴费

1免缴费的学生:如属于符合广州规定可享受医疗救助待遇的困难人员,2021年认定为特困生和2022年很可能认定为特困生的可向学校申请资助参保,个人请先不缴费

2参保缴费方式

 “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方式

选择使用“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线上缴费,可以通过电脑端或移动端两种方式登录:

电脑端:登录以下网址

http://pay.scau.edu.cn/login.aspx?local=zh-cn直接进入支付平台

移动端:使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APP扫一扫”功能,扫描下图二维码进入支付平台

4)在职、委托培养等研究生、外校交换生及外籍留学生默认不参保,如需参保,请提交参保申请至学院再到医保办。

5缴费时间1013日早9点至1024日晚上5点。

6不参保: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如本人有强烈意愿,在经过与学生及其家长协商了解有关医保政策后,可申请不参加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大学生医保:已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镇)登记参加2023年度居民医疗保险;随父母参加2023年度公费医疗;个别研究生的长期实习单位为其办理2023年度职工医保;已在2023年度享受其他非商业保险类的医疗保障待遇等

 “不参保申请”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用校园网),

  电脑端:“网办大厅”-“学生办事”-“服务单位”-“校医院”-“不参加年度居民医保申请”

  移动端:手机微信—通讯录—华南农业大学紫荆e站办事大厅-“华农紫荆e站微门户”“网办大厅”-“学生办事”-“服务单位”-“校医院”-“不参加年度居民医保申请”

请上传相关材料(参加2023年其他保险的相关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完成表单填写,提交辅导员老师审核。

2)辅导员老师登录办事大厅,审核学生的申请。

3)学院副书记(副院长)登录办事大厅,复核学生的申请。

学生的不参保申请流程完成后,本人、辅导员可以下载表单的电子版保存。

老生申请不参保登记的起止日期为1013日早9点至1024日晚上5

7)毕业年级学生2023年毕业后在没有新医保前广州大学生医保有效期至20231231日,普通门诊报销毕业后转成定点模式,住院报销等其他的不变。

五、其他

1)各学院做好医保政策宣传。配合《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致大中专院校学生及其家长们的公开信》《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须知》《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简介》等政策宣传资料,并通过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班级 (年级)群等载体或渠道,做好参保工作宣传动员,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参保意识,切实提高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

2)各学院做好精准化通知动员工作。通知到每一个学生。要注意做好因实习、休假、休学、 交流学习等原因未正常在校但仍保留学籍学生的通知工作,确保其按时参保缴费,避免影响其下年度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对于确定不在本校办理参保手续的人员,学院须核实其不参保原因(如已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认定地参保、已随家庭渠道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等),做好统计及存档工作。

3)各学院将不参保学生情况通知到学生及学生家长。学生选择不参保等同于学生及家长确认已了解在校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已知晓因放弃参加广州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在此期间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学生及家庭承担。

4)在校大学生医保费是学校代收代缴项目,广州市医保局不出具个人缴款发票,参保成功后个人可以通过穗好办APP搜索“城乡居民医保”查询并证明,需要学校参保证明可由学院统一联系医保办办理。

5)了解更详细学生医保政策和就医指引请关注“广州医保”“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医保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广州医保咨询电话12345转医保,学校医保办咨询电话:020-85288086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医保办公室

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