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我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4 来源:外国语学院

本科生各团支部:

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拟于56召开,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华农党办〔2020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选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要求

根据《华南农业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和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此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总额为36(含学院学生会组织代表、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代表)学院各年级各班团支部应根据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动员同学报名并组织班级成员自愿报名并酝酿提名,提名经院团委审核,并报院党委同意后酝酿产生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学生代表应具备的资格

1.全日制在校学生;原则上系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确认56日晚可以出席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报送安排

各年级各团支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组织支部成员报名酝酿并于5512:00前向学院团委秘书部报本单位的《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名册》(见附件1)。各团支部推选原则上不超过2人。报送方式:将本班《外国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名册》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团委秘书部邮箱cfs_xmsb@126.com,邮件及文件命名为:xxxXX专业X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示例:2020级英语3班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附件:

 外国语学院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 支部推选名册.xlsx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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