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级各学生班:
广东省仲明助学金是碧桂园董事局主席杨国强先生于1997年创立的助学金。根据仲明助学金管委会《关于启动2021年度仲明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1级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名额分配:我院资助名额为1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文明、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认同仲明乐善助学的慈善理念;
2.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
3.自愿在接受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四、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
电子版申请材料如下:
(1)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放置在一页)
(2)《仲明助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2)
(3)《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详见附件3)
(4)《道义契约附件》(详见附件4)
(6)《附件5:外国语学院2021年度仲明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请申请的同学最晚于10月10日下午17:00前打包上传至易班。上传步骤:打开网页版易班:https://www.yiban.cn/ - 点击“优课YOOC” - 点击“我的课群”-点击“添加课群”-输入优课课群邀请码:47S9J2FS - 选择“在线作业”-“外国语学院2021年仲明助学金评选”--提交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命名为本人姓名)。如需签名处,请按照《电子签名制作指导》要求进行电子签名。
2.学院初审与公示。学院组织召开专项评审会议,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学生名单和材料进行审核,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资助方。
4.资助方评审。经资助方评审,确定最终受助学生名单,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五、工作要求
1、根据资助方的要求,学生在自愿申请仲明助学金的同时,签署《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承诺毕业后将受助的款项回捐到仲明基金用以帮助更多有需要的贫困学子,并身体力行加入助困的行列,践行“受惠社会,回报社会”的公益精神
2、评审中或学生受助后,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2021年仲明助学金颁发仪式初定于11月初,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