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21〕35号),结合《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暂行)》(附件1),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9级、2020级和2021级全日制非定向和非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硕博)。
二、奖励标准与各年级指标
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元/人·年) |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20% | 18000 |
二等奖 | 30% | 12000 | |
三等奖 | 50% | 9000 | |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20% | 10000 |
二等奖 | 30% | 6000 | |
三等类 | 50% | 3000 |
学业奖学金 | 19级 | 20级 | 21级 |
一等 | 博士1 | 4 | 4+1 |
二等 | 10+博士1 | 11+博士1 | |
三等 |
| 5 | 7 |
三、评审流程
1、学生自愿申请
10月7日晚上12点前,将自评表(附件1或附件2)和证明材料发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放弃(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本次所有证明材料均采用电子版形式,请大家将相关证明材料用扫描后上传,每个人一个压缩包(含证明材料+自评表),命名格式:年级+姓名,发送到artmfa@qq.com
2、学院初审
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进行初评。
3、学院公示
在外国语学院公示阶段,如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外国语学院公示期间向外国语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
奖学金等级确定公示后,各同学再登陆研究生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参照附件3),导出材料,导师签名,交到学院605。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85283506
地址:外语学院605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1年9月26日
附件7: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细则(暂行).pdf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电话:85285603(院办);85281561(教务室);85283506(学工室);85283527(MTI中心);85280253(语音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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