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党员发展总要求,推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发展党员工作
1.综合考虑(10月1日—10月10日)
即日起各党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各支部收集本支部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审核相关材料。支部应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政治觉悟、工作业绩、模范作用、道德品质和学习情况等,并且达到以下要求:
(1)有一定的政治觉悟,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工作、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都表现积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
(2)经过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
(3)截止至2020年10月7日,其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
(4)参加过学校党委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并取得结业证书。
(5)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前一学年平均绩点原则上在班上排名前50%(含50%)。成绩未达到此项要求者,平均绩点一般不低于3.0。没有不及格课程或不及格课程已经全部重修完毕。
(6)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志愿服务时满40小时或以上。
(7)以自愿为原则。
注:志愿时统计截止时间至2020年10月7日
2.提交符合发展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给学院党委
3.支部考察(10月11日-10月14日)
支部考察的形式和内容包括:
(1)听取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的推荐意见。
(2)党支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可采取面谈、问卷调查等,细致记录,整理原始调查记录并认真分析群众调查结果。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教师拟发展对象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系部、任教班级中进行。对学生拟发展对象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
(3)组织个人面谈。
拟发展对象撰写个人情况报告书,交由支部审核并组织个人面谈。谈话方式为一对一的方式,谈话内容以了解拟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为主,结合工作学习生活的近期表现,更深层次地了解每一位拟发展对象的内心想法。
4.确定拟发展对象(10月15日-10月16日)
根据综合考察,对本支部全体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并按照推荐的先后顺序将拟发展对象名单报送学院党委进行审批。推荐的拟发展对象名单排序需要由支委会统一开会讨论决定。提交给学院党委的排序材料需要提前在支部的群里面进行公示,告知全体党员,确保提交的材料无异议。
5.发展对象名单公示(10月17日—10月21日)
学院党委将审核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向各支部反馈党委意见,并将各支部拟确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政治审查
公示无异议后,支部可确定发展对象。然后各支部领取发展对象函调证明材料,并根据有关要求开展政审。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必要的函调或外调等。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7. 发展对象培训班 (约11月中旬)
具体时间待学校通知安排
8.党委预审(11月下旬—12月上旬)
在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学院党委将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各支部拟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可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9.召开通表大会(12月20日前完成)
学院党委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支委会要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进行严格审查。各党支部须召开支部大会进行通表,并及时将通表决议记录到《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相应的栏目内。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主要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教师党支部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委员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向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充分讨论。
(6)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对讨论中党员提出的有关问题能够解释说明的,应作出实事求是的解释和说明。
(7)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10.党委审核、批准(12月底)
党委审核各支部上报的材料及决议,指定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讨论作出是否批准的意见,审核通过将发放入党通知书。
三、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1.提出申请
预备期满前两周至一个月内,由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并上交预备期间四个季度的思想汇报。
2.党小组审查
审查预备党员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预备期满一年。
(2)在预备期期间,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种会议,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时达40小时或以上。
(3)践行校党委“六个一”工程:签署一项承诺、研读一部经典、开展一项调查、做好一周义工、帮助一个同学、组织一次评议。
3.群众调查
群众调查工作要注意客观性及访谈对象的代表性和关联性。对教师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系部、任教班级中进行。学生预备党员的群众调查要在其所在班级的学生中进行,校、院学生干部还可在其所在的学生组织中进行。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可采取面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调查后考察小组应如实记录做好相关记录。
4.支委会审查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入党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公示
学院党委将各支部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6.支部大会讨论
对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存在的公示对象,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委审批。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预备党员转正,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其基本程序为:
(1)会议主持人(教师党支部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学生党支部一般由支部委员担任)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及会议的议题、要求等事项。
(2)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表明态度和决心。
(3)入党介绍人或党支部指定的联系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转正申请人能否按期转正充分讨论。
(6)拟转正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7)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8)会议主持人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
7.报学院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结束后,支委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组织入党联系人及群众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预备党员考察表》,材料填写完毕后上交至党务工作室组织部,后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有关要求
1.规范程序,精心组织。
各党支部要把这次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作为支部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支部书记、委员及其他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全面考察,综合衡量,正确把握入党条件,认真检查发展程序和材料,把好质量关。
2.严格管理,严肃处理。
对出现弄虚作假、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行为的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