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做好我院2020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5 来源:外国语学院

2020级各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2〕316号)、《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9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0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专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院2020年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二、资助标准和人数

1.资助标准:5000元/人,一次性资助。

2.我院拟资助名额为46人,其中省级资助22人,校级资助24人。

三、申请条件

1.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的我校广东省户籍2020级本科新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新生资助。

2.同时满足“建档立卡学生补助”、“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接受其中一项政策资助,不同时重复其它政策资助

3、已提交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材料。

四、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①附件2:广东省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暂不需填写)

②附件3: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申请表”附件2、“情况表”附件3,于920日前以附件压缩包形式(文件名称命名为本人姓名)上传至易班(建议用电脑上传)。上传步骤:打开网页版易班-输入优课课群邀请码:Y4BRFXZ7-选择“在线作业”-“外国语学院2020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材料提交--提交附件压缩包(文件名称命名为本人姓名)。

注:申请学生必须通过“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即申请进入“广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学生。由于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有待于省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审批,所以有意申请的同学已经提交了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可申请2020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本科新生资助,以便于评选工作开展,如学院报送的学生中没通过省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届时再进行个别更换调整。

2.学院评审与公示。各学院组织对本学院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校审核与公示。学校对各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材料收取联系人:

院勤工助学拓展社宣传部部长熊贯希134271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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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外国语学院勤工助学拓展社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