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外国语学院

学生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办函〔2018〕164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我校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及华侨本科生。

二、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为:一等奖每生每学年6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4000元。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分配我校2018年度港澳及华侨本科生奖学金名额:一、二等奖学金各1名、三等奖学金2名。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四、推荐时间及提交材料

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018年11月21日(星期四)前,《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2630631074@qq.com

  

  

附件下载:

附件2: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doc  

  

  

  

                       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