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境外原版教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6 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系(部、室、中心)、各位老师: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之规定, 春季学期需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师,应于12月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选用教材申报表》,并提交样书,经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后方可选用。未经上述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进课堂、不得擅自发放和提供给学生使用。

请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师于20181215日前将《华南农业大学选用教材申报表》及样书提交至顾洁菁老师处。

附: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81116

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