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室、中心)、各位老师:
按照《华南农业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之规定, 春季学期需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师,应于12月填写《华南农业大学选用教材申报表》,并提交样书,经院系初审、专家审核、学校确认后方可选用。未经上述程序报批及审核的境外原版教材,一律不得进课堂、不得擅自发放和提供给学生使用。
请我院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教师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华南农业大学选用教材申报表》及样书提交至顾洁菁老师处。
附: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国语学院
2018年11月16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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