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经费预算申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5-11-06 来源:外国语学院

经费预算申报制度

一、经费预算:

1.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需在开学前交学期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

2. 各部门、各学生干部按计划开展活动,在向学院申请经费之前,须先做好该活动的工作计划(含经费预算),并交辅导员老师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经费。经费申请人应填好《经费预算申请表》,并由经相关人员同意并签名后方可提出申请。若经费支出情况与预算方案相差较大,事前需请示辅导员老师,经同意后方可开支,事后须以书面形式说明超支原因,经审核批方可报销。

 

二、经费报销程序:

1.各部门、各学生干部(包括预支经费的经手人)须以发票进行报销。发票单位写:华南农业大学。项目要写具体文具物品(例如:矿泉水、签字笔等),不能写用品、食物或饮料,若改写其他项目的需请示辅导员老师,另附电脑小票或收据。餐饮发票不能报销。

2.所有单据须由经手人用铅笔写明支出日期、用途,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并由证明人(上一级学生干部)签名,方可报销。

3.所有经费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结账。

4.超过100元的开支都要先向辅导员老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