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语学院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2 来源:本站原创

各系、部、室、中心:

    根据外语院[2014]3号文“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安排,现进行我院2013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请各系、部、室、中心负责人根据我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自荐与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室、中心负责人通过多种方式发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学习《华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本部门教职工的自荐与推荐工作。

2.请自荐和被部门推荐的教职工填写《外国语学院先进工作者自荐(推荐)表》,并于201448日下午500前交各系、部、室、中心负责人(英语系、商务英语系和翻译系负责人李红宇;大英部负责人李舸;日语部负责人唐丽燕;行政教辅负责人姜峥,下同)

3.各系部室中心负责人,将本部门收集的教职工自荐和推荐表于2014410日上午1130前交学院办公室。

4.学院先进工作者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自荐和系、部、室、中心推荐的名单进行讨论,确定先进工作者人选。

5.对评选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三天。

6.公示无异议后,将先进工作者材料进行归档,给予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外国语学院

                                            2014-4-2

 

外国语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推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对在教学、科研、管理和行政教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教辅等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在编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已被推荐为学校优秀的教职员工原则上不列入评选对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工作者必须爱岗敬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敬业生、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方面有显著成绩。

2、积极投身课程教材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严谨治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

3、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能结合教育、教学工作的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并积极推行和运用科研成果,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4、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学院管理体制改革及开发创收资源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在工作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愿意承担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时间

每年一次,与学校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系部室(中心)主任组成。

2.自下而上、择优推荐,坚持个人自荐与系部室(中心)推荐相结合。

3.召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自荐和系部室(中心)推荐的名单进行讨论,确定先进工作者人选。

4.对评选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三天。

五、评选名额及比例

先进工作者评选名额为在编教职员工总数的10%左右。

六、奖励方式

以精神鼓励为主,颁发荣誉证书,同时根据学院的绩效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七、本评选办法由学院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本评选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外国语学院

                                           2014-3-25

附件:外国语学院先进工作者自荐(推荐)表